中国青年报:对大学教授经商坚决说不

即便有个别大学在制度层面,已经对大学教授经商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往往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处于一种虚置的状态。所以,重新明确并严格执行教授不得经商的规定,亟须提上日程。

一周前,上海焦耳蜡业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中一名死者是华东理工大学研二在读学生李鹏,而事发公司的创始人,正是他的研究生导师张建雨副教授。

无论何种原因,生命的意外逝去,总会让人哀痛;然而,焦耳蜡业创始人张建雨与死者李鹏的“师徒关系”,又让这种哀痛多了一抹复杂的情绪。公众难免会追问,这是不是又是“学术奴工”的罪恶?研究生与导师的生存图景中,究竟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灰色链条?

依现有信息来看,尚不能充分证明,张建雨与李鹏的关系,就是一种“学术奴工”的扭曲关系;也不能充分证明,张建雨与李鹏的师生关系,建立在利用与被利用、奴役与被奴役的灰色链条中,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进一步反思司空见惯的“教授经商”现象。

教授经商并不是个新鲜话题。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全民下海的浪潮风起云涌,此种背景下,包括大学教授在内的知识分子,也纷纷投身商海希望成就财富人生,虽说在那一波经商潮中,“淹死”的大学教授要远远多于成功者,但教授经商的香火却开始连绵不绝,至今不熄。

原本一介书生,却勇敢地“下海”搏击,倚仗何来?无他,庞大的学术资源而已。套用个时髦的概念,教授经商走的是“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教授自己的学术研究在工程领域就做工程,在电子领域就做电子,在生物领域就做生物,鲜有人“跨界”——正如开办蜡业公司的张建雨一般。

依托学术资源搏击商海的教授们,面对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自然不会放过利用所有学术资源为企业所用的机会。此种情况下,被教授掌控前途的学生,自然首当其冲。倘若教授能够拿捏好分寸,或许是学生之幸运,但如果学生遇到一个唯利是图的导师,那就只剩下悲剧了,因为课程、论文、实验等,都必须给教授的“事业”让路,没有丝毫道理可讲。

毫不怀疑,有高明的教授能够在商海搏击与教书育人之间自如切换,平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但要看到的是,这种平衡,更多需要依赖教授自身的道德自律,而非外在因素的制衡。一旦道德不济,教育的质量、学生的利益必然受损。“张建雨教学工作的一切出发点——为商业利益”,张建雨的学生如是表示,或能说明很多问题。

李鹏的悲剧发生后,全社会应该迅速形成一个共识,即对大学教授经商坚决说不。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教育部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明确说不,既然中小学教师都不能依托自己资源,进入教育培训市场从事商业,凭什么要单单给大学教授开口子呢?难道,中小学教师去搞培训影响本职工作,大学教授经商就不影响?

悲剧发生之后,华东理工大学表示,学校有规定不允许教授在外兼职、创办公司,但媒体调查却发现,张建雨创办公司的事情,几乎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学校不可能不知道。这种状况,或许说明了一个尴尬的问题,即便有个别大学在制度层面,已经对大学教授经商有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往往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处于一种虚置的状态,所以,明确并严格执行教授不得经商的规定,亟须提上日程。

这般主张,并不是说教授不能利用学术资源去创业,去搞“产学研”结合的路子,但一定要在商业与教育之间,树立坚实的防火墙,坚决不能让教授的商业追求,伤害了学生的基本利益、损害了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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