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新闻出版改革初定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这是对一段时间以来新闻出版改革政策的阶段性总结,接下来还会有相关细则出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意见》的“增值点”在于,提出了更加确切的新闻出版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

观察人士指出,《意见》和近年来的实践可看出,中国新闻出版改革显示出“重经济、轻政治”和“重出版、轻新闻”之特点,亦即产业化和经营管理方面的改革超过政治功能方面的改革;出版业方面的改革超过新闻业方面的改革。

这与中国30年由易而难的渐进式改革思路契合,意识形态领域亦向来被视作改革的深水区。

2002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2003年,启动试点,新闻出版业是其中重要部分。

至今,此轮以“产业化”为主要方向的新闻出版改革已轮廓清晰:改革以图书出版单位为重点;除国家扶持保留少量“公益性”新闻出版机构外,大部分将转变为企业推向市场;确认了原来处于灰色地带的民营图书出版机构的合法地位;通过国家扶持,以资本为纽带组建数家大型国有新闻出版集团,以保证中国的“文化竞争力”。

十六大在提出文化体制改革时,明确表示要“发展文化产业”。关于此,相关人士表示当时有种种原因:市场化改革二十多年后,包括教育医疗在内的经济社会各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都已经进行到一定程度,而文化行业整体变化不大,与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矛盾;不少文化单位经营不善,成为财政包袱;在WTO谈判时,涉及到一部分文化行业对外资开放等。

2007年,原来主抓新闻出版改革的副署长柳斌杰升任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后,中国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提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只有占领市场,才能占领阵地。”此前,在采访国家新闻出版署长柳斌杰时,他对本报记者强调。

重点扶持几家国有大型新闻出版集团、以保证中国的文化竞争力是此轮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意见》中明确规定,“在三到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超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企业”。

不过,亦有业界人士提出,企业发展必须有内驱力,文化行业作为精神产品更有其特殊性,通过国家扶持的方式,能否造就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尚待观察。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新动向是,鼓励有条件的出版传媒企业走出国门,“到境外兴办报纸、期刊、出版社、印刷厂等实体”,此举被人认为是与中国争夺国际话语权有关。《意见》将长久处于灰色地带的民营出版机构称为“新兴出版生产力”,则是政策上的一大突破。此前曾有相关领导称其为出版业的“毒瘤”。

在文件尚未出台之时,得知相关消息的不少民营出版人士甚为兴奋,对新的政策空间报以热烈欢迎。金星书业总经理孙水林告诉记者,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从各种会议和官员讲话上,感觉到很多利好的政策信息。“对行业来讲,是历史性的突破。”他希望接下来制定的政策细则能够更为贴合企业需要。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喻国明表示,对于一个行业而言,最重要的有两点,即行业规则和资本构成结构,从产权方面对新闻出版行业进行改革,让市场来激励和监督,使媒体有来自市场的压力,对激活新闻出版行业具有重大意义。

此前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直强调的改革“既有线图路,又有时间表”,在《意见》中得到了落实。《意见》提出,所有地方和高等院校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今年年底前完成转制,所有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经营性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2010年年底前完成转制。

一位接近政策的新闻出版研究专家说,目前的新闻出版改革虽然在政策出台时是“新闻”与“出版”并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以图书出版单位的改革为主。据分析,新闻出版改革近年未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而由新闻出版总署这一层级主推,该署直管出版业,而新闻业由宣传、广电、外宣等系统共管,由此不难理解该署出版方面的动作大于新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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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邓科 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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