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日本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商务部回应“日本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称中日两国关系不会受到直接影响。网络截屏

  中国网新闻12月9日讯(记者 李智)日本经济产业省8日称,有关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的地位,日本将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并且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日本共同社报道称,关于在调查倾销问题时,对象物品按照国际价格估算,而不是按中国国内价格,以便易于征收高额关税的制度,日本在迎来失效期限的11日之后仍将继续实施。日本认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与持同样方针的美国与欧盟统一了步调。

  此前,美国曾多次表态,不会承认中国的这一“市场经济”地位。

  今年12月11日,中国将迎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周年。按照当年入会协议,世贸组织应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签订《入世议定书》。议定书第15条规定,在针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不自动用中国产品国内价格作比对价格,而是选择第三国产品价格,即替代国价格作对比价格,这种待遇保持15年。

  这就意味着如果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不会调查中国市场的价格,而是找一个“第三国”进行类比,去这个“第三国”调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但是“第三国”的选择存在玄机,如果“第三国”相关产品的价格在美国比中国产品价格高很多,则可以定义中国为“倾销”。

  WTO的统计数据显示,2000-2014年间,以中国为对象的反倾销措施达638件,数量占全球的27%;以欧盟为例,目前有效的73项反倾销措施中,有56项针对中国。这些反倾销事件大大损害了中国利益,更影响了百姓的收益。

  事实上,包括美国、欧盟在内的各国都在保护本国国企方面做过很多工作。美国的国有企业控制着国家重要产业,如航天、核工业等。与法国、德国等不同,它的国有企业或称联邦公司数量不多,但经营规模较大,内容特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

  日本“公企业”与我国国有企业概念较接近,截至2010年,日本政府出资的日本政策金融公库、日本邮政、NTT、JT等20家特殊公司法人(特殊法人是日本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的法律形式),出资额达21.8万亿日元,占全部国有资产的22%。

  长久以来,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备受各方关注,此前中国外交部也曾明确表示,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致力于营造更规范、更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方面取得的成就也是举世公认的。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12月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美、欧、日等国关于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表态时表示,少数世贸组织成员在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的问题上表态含糊其辞,企图在对华反倾销调查中继续使用“替代国”做法,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并坚决反对。

  而在日本国内,因日本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传出了将会影响两国关系的声音。对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12月9日上午向记者表示,对于日本经济产业省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他认为中日两国关系不会因此受到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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