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 36 条新举措促就业创业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   本报讯 日前, 云南省昆明市出台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以36条举措大幅提高就业创业政策力度, 推进大众创业创新,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

      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给予招工创业补助。 昆明市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下调为2%, 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为1.4%, 个人缴费为0.6%。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 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合作经营的, 按照有关规定可一次性领取本人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意见》提出, 自2016年起, 全市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 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 按每招用1人, 给予企业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从300元提高到400元。 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人员签订并履行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每招用一人,给予企业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设立创业扶持资金, 开展创业典型评选。 《意见》 明确, 整合现有的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 和“创业创新资金”, 设立市级创业扶持资金。 鼓励全市创业者积极参与国家、省组织的各类创业创新比赛,拟对获得国家级、 省级大赛奖项的创业个人或团队给予2万元至10万元奖励资助。 今年起, 每两年开展昆明市就业创业典型评选活动, 对在昆明市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 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失败的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再次创业的, 凭工商注销等相关证明材料, 按其企业实际货币投资额的50%, 昆明市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二次创业补贴。

      发展技能教育培训, 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昆明市积极探索 “创业创新+技能”培训新模式,健全完善“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 企校双师共同培养” 为主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 大力发展工学交替、 学徒制、 半工半读、 远程教育等灵活教育培训方式,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广泛开展 “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并适当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高端培训工种 (专业) 的补贴标准, 将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从每人900元提高到1500元。 力争到2020年, 使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人口接受1次以上就业技能培训, 有条件的贫困家庭, 能有1人掌握一项技能, 切实帮助贫困人口通过就业摆脱贫困。

      (周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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