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印发

广西加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李新雄)记者从自治区科技厅获悉,为加强全区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提升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水平和能力,我区近日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智库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科技智库的主申报单位是智库依托单位,并规定了智库研究团队应具备的五项基本条件:一是研究水平较高,在相关领域具有领先优势,近5年来承担自治区级部门以上决策咨询项目不少于5项,且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含)以上领导批示,或被自治区级(含)以上党政部门采纳应用。二是具备配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前瞻性、重大性、应急性、储备性决策研究的能力。三是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有影响较大的研究带头人和一批专兼职相结合的研究人员,总人数不低于10人。四是团队成员中属于依托单位在职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五是第一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主持过自治区级(含)以上科技类战略决策研究项目;同一研究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科技智库第一负责人。

《办法》还对科技智库在服务决策、跟踪对应领域发展动态、培育团队、学术交流、承接应急性研究任务等方面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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